虚开发票抵扣 冒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 故意不用公司银行发工资 有些企业,工资全部或部分通过现金发放,虽说没有明文规定,工资不能使用现金发放,但一旦被查,这将是税务局稽查的重点。想想也是,都什么年代了,谁还抱着大量现金发工资。 工资薪金、劳务费随意转化 检查企业的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明细账和计算表,审核工资发放凭证与银行代发工资卡等凭证资料的数据是否对应无差异。 稽查人员分析企业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规模,核实从业职工人数和薪酬标准,重点核实月工资额低于5000元的人数占比情况。 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和社保系统,核查工资表中人员与企业缴纳社保人员在数量上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并对企业申报个人所得税人员的比例和收入情况实施核查。 为啥税务局一查工资就会有问题?请对照自查一下,企业是否存在以下25个风险点。 表现形式: 1.重点检查工资表上的员工是否属于公司真实的人员,是否存在虚列名册、假发工资现象; 2.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中是否存在人员已离职、甚至已死亡等,但仍然申报个人所得税,未及时删除人员信息的现象; 3.现金发放工资:检查是否留有真实的员工签字领取记录;检查与签字人员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书。 二、工资薪金所得不符合规定 1.公司员工工资长期为0或1元; 2.大部分员工工资都是5000元或者临近5000元; 3.个人所得税申报时的工资薪金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的工资薪金差距较大; 4.公司存在让员工寻找费用发票,以费用报销的形式冲抵工资薪金的现象; 5.公司每月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未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6.公司每月定期发给员工的出差补助,未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1.严格根据工资薪金范围的具体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工资薪金范围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2.严格检查公司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得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1.要求存在此类情况的员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2.提醒符合条件的员工及时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1.非主观故意的技术性错误。主要包括金额填写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率错误、因政策理解有误导致的错误等 2.专项附加扣除存在人为的错误,故意少交个人所得税。 1.重点检查工资表中代扣个人所得税金额是否依法按照税法规定计算;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职工本人负责,公司应告知职工相应的义务及提供虚假信息应承担的责任个人所得税计算非主观故意的技术性错误。 1.公司工资表中始终申报老板一个人或长期只给1-2个员工申报个人所得税; 2.规模较大或经营状况较好的单位长期申报税额为0; 3.部分员工虽然发放工资但是无正当理由未代扣个人所得税 4.公司年终向自然人股东分红但是未代扣个人所得税; 5.公司通过现金发放工资但是未代扣个人所得税。 1.公司不同收入的职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不同的职工,不适宜统一选择年终奖处理方式,应由纳税人自行选择;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1.虚构残疾人 证明减征个人所得税 2.企业为职工统一购买的健康商业保险产品不符合规定,也在个人所得税前进行了扣除.审核工资支出凭证
核查员工人数、薪酬标准是否存在异常
是检查“账实”差异
金三、社保系统联合数据分析
一、虚列人员:人员信息不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