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税前扣除凭证作为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税前扣除凭证具体有哪些呢?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如工资表、成本分配单等。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如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举例说明】比如,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时编制的工资表等会计原始凭证就是内部凭证的一种;企业从供应商处采购商品或服务时,供应商会提供发票作为交易凭证,这个发票就是外部凭证的一种。
这下清楚了,内部凭证是自家开的“记账单”,需要规范制作;外部凭证是别人给的“交易证据”,对应的凭证需要索取齐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二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第八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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