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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家属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智星会计 浏览量:27 发布日期:2025-08-28 09: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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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家属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优惠内容】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每一名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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