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山东智星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山东智星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 行业资讯 > 印花税申报表不见了?别慌!

印花税申报表不见了?别慌!

来源:智星会计 浏览量:543 发布日期:2022-08-19 09:54:53
返回列表页

图片

近日,是不是有很多会计小伙伴们已经发现,找遍了电子税务局,之前每个月都需要申报的印花税申报表(按月)找不到了?


只有印花税申报表(按次),是不需要申报了?


还是以后都改按次申报表里申报啦?还是有其他新的规定啊?


01

印花税按年、按次计征

没有按月计征方式了!


12.png

发现印花税申报表(按月)申报不见了的小伙伴莫慌!


其实是2022年7月1日起,按照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印花税、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不再有按月的计征方式啦!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六条: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大家也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路径为“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


23.png


当您看到需要申报的印花税税收品目的纳税期限是季的话,则是按季度申报的,可以等待到10月申报期申报三季度的印花税(按季)。


没有认定的或者认定是次的,还是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印花税申报表(按次)里申报缴纳税款。


如何按次申报印花税


当然,也有朋友会问,按次申报可能会遗漏忘记申报,是否可以调整为按季呢?


答案是可以的哦!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规定


(一)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可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纳税期限,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如果有需要调整的,可以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期限的选择哦!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02

新版税源信息表
如何申报

印花税法于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税务总局也发布了一系列衔接公告,方便纳税人更好地掌握新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发布了最新的印花税税源采集申报表。很多小伙伴陷入迷惑,不知道新申报表如何填写。由于新版本明细表需要填写具体应税凭证名称,仿佛无意中给财务们增加了额外的工作量。

毕竟很多会计以前都是按公司账务上收入数申报缴纳印花税,并没有合同信息统计。

亦或是按增值税销项倒推的数据申报印花税,或者按进项税抵扣数据倒推的数据申报印花税,对于这部分纳税人来说,应该如何填写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规定,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以下简称“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

《登记簿》的内容包括:应纳税凭证种类、应纳税凭证编号、凭证书立各方(或领受人)名称、书立(领受)时间、应纳税凭证金额、件数等。

通过登记簿完整记录应税凭证的书立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填写税源明细表,申报并缴纳印花税,才是印花税本身的申报缴纳方式。

33.png


而有了登记簿,不管是填写以前的税源明细表,还是现在填写印花税法下的税源明细表,都是很简单的事情,因为你有登记簿,登记簿就是你的底稿。

44.png

当然,税源表是不需要你把所有合同都列上去的,特别是合同比较多的情况下,你可以汇总填写,当然,汇总数据都是来源于你的登记簿的。

举例:纳税人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2年第三季度书立财产保险合同100万份,合同所列保险费(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000万元。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在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55.jpg
纳税人乙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100000万元×1‰=100万元

因此,按照税法的规定,印花税的申报是很清晰明白的,就是一个统计申报的流程,流水账的统计,然后分类填写税源表,最后申报缴纳税款。

文章仅供参考。

山东智星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电话:400-151-2010

邮箱:382928067@qq.com

地址:济南二环东路东环国际广场D座1805

服务热线:

400-151-2010 立即咨询
山东智星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扫一扫联系我们

山东智星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公众号

版权所有:山东智星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备案号:鲁ICP备1804214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