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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等功能优化升级啦!

来源:智星会计 浏览量:719 发布日期:2022-12-01 09: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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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近期对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等功能进行了优化调整,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启用。小编梳理了操作说明,第一时间分享给大家!


调整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纳税人在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间的增值税时,系统校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是否等于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且等于前期纳税人已获取的留抵退税金额,若是,则系统提示纳税人是否需要申请缴回留抵税款,纳税人选择“办理缴回”时,可通过‘留抵退税缴回申请’模块规范办理缴回业务;如选择“不是办理缴回,继续提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则可继续提交申报表。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点击“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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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如选择“不是办理缴回,继续提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则可继续提交申报表;选择“办理缴回”时,可通过‘留抵退税缴回申请’模块规范办理缴回业务。


调整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功能

优化内容: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时,系统校验纳税人最近一期存在退税记录(未作废且未全额缴回)所在属期后,是否存在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按季纳税的,第二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情形。若否,则系统提示纳税人重新核对;若是,则系统校验第19行“1.退税企业类型勾选‘一般企业’”栏次纳税人填报的起止时间是否符合条件,若不符合,则系统提示纳税人正确的属期由纳税人核实。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打开“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填写申请信息,如不符合申请条件,系统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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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自然人代开发票功能

优化内容:自然人代开申请完成后,若“个人所得税所得项目”选择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任意一项,备注栏内容自动填写“购买方应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缴销售方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扣缴的,该发票不得作为所得税前合法有效扣除凭证。”。

功能操作:

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模块填写代开申请,若“个人所得税所得项目”选择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任意一项,备注栏内容自动填写“购买方应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缴销售方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扣缴的,该发票不得作为所得税前合法有效扣除凭证。”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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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印花税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调整按年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征收品目代码101110502)处理逻辑,具体如下:

当税费种认定有效期不为完整年度时,印花税采集明细信息中的税款所属期起根据税费种认定的有效期起自动带出,税款所属期止为当年年末,不允许修改;申报时支持税款所属期起止选择1-12月份进行按年申报。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功能,纳税期限选择“按年申报”,勾选“印花税”,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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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税源采集,进入税源采集界面,完成税源采集后跳转申报功能完成申报。如税源采集时选择按季方式系统将弹出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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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票种核定功能

优化内容:调整票种核定功能,一是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在电子税务局提交票种核定申请时,对“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进行选择时,不允许选择超过10万元(即不能选择百万元及以上的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二是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业务,变更购票人姓名时,必须同步变更身份证号码,且人脸识别通过后才能继续办理。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发票票种核定办理”,填写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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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在电子税务局提交票种核定申请时,“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选择超过10万元时,弹出提示信息。

变更购票人姓名时,必须同步变更身份证号码,且人脸识别通过后才能继续办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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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水土保持补偿费缴款提示

优化内容:优化税费缴纳—网上申报缴款功能,缴费人已享受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政策(水土保持补偿费),在缓缴期限内提前发起缴款的,系统判断缴费人选择的应征信息是否包含应缓缴的费款。若包括,系统弹出提示,缴费人选择“是”可继续缴纳,系统提供下拉框需缴费人选择理由;缴费人选择“否”,系统不允许缴纳该笔享受缓缴政策的费款,缴费人可正常缴纳其他税费款。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款缴纳-网上申报缴税”功能,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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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纳税人勾选可享受缓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款时,系统弹出如下提示,且需选择提前缴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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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山东APP上线税务专区

优化内容:爱山东APP增加税务专区,实现车购税申报、社保费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小规模申报等在线办理。

功能操作:

打开爱山东APP,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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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惠民专区”右上角“更多”如下图所示:图片

点击“山东税务专区”即可选择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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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可办理车购税申报、社保费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小规模申报等涉税事项。如点击“社保费缴纳”,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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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此功能办理社保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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