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单位办税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未显示社保费缴纳模块怎么办?
如办税人无社保费缴纳权限,您可选择法人身份或财务负责人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为办税人添加权限,如下图所示:
选择办税人员,点击“分配权限”按钮,如下图所示:
选择“社保费缴纳”,向下拖动滚动条,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后,办税人员重新登录电子税务局,即可查看到系统已添加社保费缴纳模块。
2、自然人用户需要变更注册电子税务局时使用的电话号码怎么办?
遇到此类问题,请您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的信息—手机号码变更”模块变更手机号码,如下图所示:
输入新手机号码、图片验证码、短信验证码,点击“保存”,系统提示如下:
点击“确定”即可完成修改。 3、我单位验(交)旧发票人员有调整,如何增加申请人信息?
发票验(交)旧申请表中“申请人”信息取自票种核定模块下维护的“购票人信息”,如有变动,您可通过“票种核定”模块增加或删除信息。
“购票人”可填写登记信息中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 修改后重新进入发票验(交)旧模块办理。 4、我单位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完成后,什么情况下才能在证明开具模块查询打印税收完税证明?
应在完成税款缴纳后,再通过“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模块查询、打印税收完税证明。查询不到时,您可先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网上申报缴税”模块确认所查的税款所属期税款缴纳是否未完成。
5、我单位进行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写“A107012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50行“八、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时,选择“全年100%(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选择项,系统提示“您税务登记行业不是制造业,同时您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按100%加计扣除政策条件,请确认”,我单位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怎么办?
遇到此类情况时,请检查您是否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210科技型中小企业”栏次填写情况,未填写的,请如实填写“210-1 2022年(申报所属期年度)入库编号1”和“210-2入库时间1”等信息,填写完成后,再重新打开“A107012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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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等功能升级啦!
关于“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倡议书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来源:山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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