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山东智星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山东智星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 行业资讯 > 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这2个税收优惠政策用好了,可以起到纳税筹划的效果!

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这2个税收优惠政策用好了,可以起到纳税筹划的效果!

来源:智星会计 浏览量:299 发布日期:2023-04-12 09:38:07
返回列表页

注意

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这2个税收优惠政策用好了,可以起到纳税筹划的效果!

情况一

情形一

若是属于法人股权的转让。

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

第五条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情况二

情形二

若是属于自然人股权的转让。

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68个问题,总局统一回了!打印出来贴上随时查看

再见了,个人代理记账!财政部刚刚通知!4月30日前,所有机构必须完成这项工作!否则…

未开票收入报税被罚!税务局明确!2023年起,申报表中“未开票收入”,都要按这个来!

税局官宣:取消电子发票的领用!电子发票要退出历史舞台……

来源:税务大讲堂

山东智星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电话:400-151-2010

邮箱:382928067@qq.com

地址:济南二环东路东环国际广场D座1805

服务热线:

400-151-2010 立即咨询
山东智星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扫一扫联系我们

山东智星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公众号

版权所有:山东智星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备案号:鲁ICP备1804214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