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又有企业因个人收款被查,补税+罚款+滞纳金!8月起,个人银行账户进账高于这个数,务必谨慎处理!
二、未代扣代缴个税
2018年12月支付员工黄某125,000.00元奖金,向股东苟某分红325,000.00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9份合同未申报印花税
合同明细如下:
四、处罚决定
1、对该单位追缴税费合计202,206.47元;
2、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2022严查开始!
个人银行收款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2022年私户避税真的走不通了,除了上面的案例,还有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一家企业因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光罚款就高达300万!
所以,告诫老板们,一定不要心存侥幸,要引以为鉴!
那个人银行账户收款多少容易被查?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一、大额交易会被严查!
简单说,这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1)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
(2)公户转账,超过200万。
(3)私户转账超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
二、可疑交易会被严查!
该办法明确,对以下15项可疑交易重点监管: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为了让大家更加清晰的看明白,结合文件内容、公转私转账、个人账户进账被查、合规的公转私方式等方面,详见以下图谱:
有些老板们又开始动歪心思了,既然个人账户被监管的那么严,那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总没问题了吧。
其实不然,早在央行发布的银发〔2018〕125号文件中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也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也会被稽查到!
不仅如此,用支付宝、微信收款易招来4大风险:
一、增值税的风险
1、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的风险
无法抵扣的原因:
(1)买卖双方通过微信进行资金交易;
(2)开专票时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
(3)因通过微信转账导致无法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
(4)卖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买方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6)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
2、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的风险
具体原因:
(1)通过微信收取货款,与个人消费记录容易混淆;
(2)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
(3)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四、企业管理风险
经常性的微信转账,款项账面不透明、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资金无法受到监管、企业内部财务混乱,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温馨提示:企业在生产经营交易活动过程中,采用对公账户结算,最大限度降低税收风险。
五、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用个人微信、支付宝长期收取款项,会导致公私财产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私户、微信、支付宝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最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
一、以公司的名义开通微信、支付宝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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